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期限由适用程序决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一般用于复杂案件,所以要给法院足够时间调查、审理和裁判。
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三人撤销之诉,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是为提高诉讼效率,快速解决相对简单的纠纷。
另外,审理过程中若有鉴定、公告等情况,这些期间不计入审限。因此,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所需时间,要综合案件实际适用程序、有无特殊情况等因素判断。当事人遇到第三人撤销之诉时,要了解适用程序,关注是否有特殊情况影响审限,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推动案件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