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打官司输的一方不用给对方付律师费。在咱们国家,打官司的费用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就是说请律师的钱得自己掏。
但也有例外情况。首先,如果双方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像借款合同、知识产权合同这些,要是约定了发生纠纷时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败诉方就得按合同给对方付律师费。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也会让败诉方付律师费。比如在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里,还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以及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所以,打官司时输的一方到底要不要给对方付律师费,得看双方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大家遇到具体官司时,一定要仔细看看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法律,这样就能清楚律师费该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