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有一方在监狱服刑,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在实际拥有抚养权这件事上,存在不少限制。
法律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核心是要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服刑人员因为人身自由被限制,没办法在日常生活里照顾孩子、辅导学习,也难以陪伴孩子成长,所以在争取抚养权时处于劣势。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绝对没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要是服刑人员的配偶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虐待、遗弃孩子,或者有严重不良嗜好、重大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状况,而服刑人员在监狱里表现不错,有抚养孩子的意愿,也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等,就可以向法院提出争取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量,也有可能把抚养权判给服刑人员。不过通常会安排合适的人来协助照料孩子。
如果服刑人员原本就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在服刑期间,另一方觉得其没办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审理和判决。
法律建议:服刑人员若想争取抚养权,要积极改造,证明自己有变好的决心和能力,同时尽力提供自己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另一方若要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收集对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