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房产分配是大家很关注的问题,不同情况房产归属不同。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这一方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还是归他。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他老婆就不能分这套房。
要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房产证登记的是付首付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双方先商量怎么处理这房子,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也归登记方还。不过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婚后夫妻用共同挣的钱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一人一半。当然,夫妻也能自己商量分配比例,要是商量不好,法院会看具体情况,偏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来判决。
还有,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钱买房,并且明确表示这房子只给自家孩子,那这房子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可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算各自的份额,不过要是夫妻有别的约定就按约定来。
法律建议:在购房和婚姻生活中,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避免日后纠纷。如果涉及父母出资,最好有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