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有些人为了多占财产,会耍些不正当手段,比如转移财产和恶意借款。法律针对这些情况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先说转移财产,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来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让这种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要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再说说借款问题。得判断这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是一方虚构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这也是违法的,分割财产时会对他不利。
要是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和借款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借条这些都能作为证据。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继续被转移。在打离婚官司时,把收集到的证据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地分割财产和确定债务承担。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