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审判决不是作出后就立马生效。在民事和行政案件里,要是一审判决下来,当事人有权利在判决书送达那天起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要是过了上诉期当事人都没上诉,那判决就生效了。而刑事案件呢,不服判决去上诉或者抗诉的期限是规定的时长,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算,要是期满了也没上诉、抗诉,判决就生效。
2、要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刚好是周末,按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期间结束的最后一天要是法定休假日,那就把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二天当作期间结束的日期。简单来说,要是上诉期截止日在周末,就会往后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只要在顺延的截止日期前上诉,上诉就是有效的。
3、一旦过了上诉期,而且也没人上诉,判决就生效了。就算生效那天是周末,也不影响判决的效力。要是要执行判决相关的事,像申请强制执行这些,因为涉及法院、相关行政机关等工作部门的操作,而这些部门周末一般不办公,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日的时候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