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的社保一般是不能分割的。社保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它是国家给公民的保障,让公民在年老、生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帮助。
按照法律规定,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社保费用就算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交的,但它主要是保障个人未来生活的权益,所以不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内。
但也有例外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缴纳的社保费用中,个人缴纳部分对应的账户余额,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就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金额来说,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合理分割这部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原则来处理这部分财产权益。所以,大家要清楚,不是所有和社保有关的部分都不能分割,要区分好哪些能分、哪些不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