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要办不少法律手续。先说送押和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把人拘留后,得在24小时内把被拘留的人送到看守所。同时,一般也要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不过要是没办法通知,或者这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会影响侦查,那就先不通知。等影响侦查的情况没了,得马上通知家属。
接着是讯问,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要是发现不该拘留,就得马上放人,还得给释放证明。
然后说逮捕的事儿,公安机关要是觉得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就得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要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出申请。要是情况特殊,申请时间能延长1到4天。要是嫌疑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时间能延长到30天。
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要在7天内做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要是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得马上放人,还得把执行情况及时告诉检察院。要是还需要继续侦查,而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那就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