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名字,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通常不会算进夫妻共同财产里进行分割。为啥呢?从物权登记的角度来说,房子的所有权人是父母,不是夫妻。
不过要是夫妻在婚姻期间给这套房子出过钱,那就得分情况来看了。要是这笔钱是借给父母的,夫妻能拿出借条之类的证据,就可以按照债权关系,找父母把出资款要回来。要回来的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能分割。但要是这笔钱是赠与父母的,通常就不能再要求返还了。
另外,要是夫妻和父母之间有借名买房的约定,而且有足够的证据,像出资凭证、购房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房子居住使用情况这些,夫妻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方式,请求确认自己才是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确认之后,房子就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分割的时候,一般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