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一般不能提离婚。不过女方主动提离婚,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求的情况除外。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保护妇女以及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
2.要是之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双方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要是没有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半年内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这么做是为防止当事人随意使用起诉权利,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3.要是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同样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半年内又起诉,法院大多也不会受理。
4.要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又不符合事实婚姻条件,就不能通过离婚诉讼来解除关系,只能通过协商或者另外起诉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5.离婚诉讼得由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来提起,其他任何第三方都不能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去提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