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涉案金额的处理有相应原则。
先说追缴与退赔。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会妥善保管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孳息,还会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方便核查。要是能明确财物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就会及时返还。像诈骗得来的被盗抢车辆、被骗的现金,都会尽快还给被害人。
再就是没收上缴国库。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会被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用的本人财物,会被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都会上缴国库,不能挪用和自行处理。比如诈骗分子的作案工具就会被没收。
要是涉案财物在侦查、审查起诉时就返还给被害人了,法院判决时会注明。要是财物权属不明确,等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会按程序处理。另外,被害人还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大家要注意,不要以为财物被追回就一定能马上拿到手,要按法律程序来。也别觉得被害人只能等司法机关返还财物,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