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提交离婚申请后一方是能撤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这些材料存起来。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的话,在法院还没宣判前,原告能申请撤诉,但最终准不准许,得由法院来裁定。要是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还不出庭,法院就可能会缺席判决。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提撤诉就一定能撤,其实在诉讼离婚里不是这样,得看法院的裁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