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针对协议离婚设定的一项制度。当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他们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在这至关重要的三十天里,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那该怎么办呢?很简单,反悔的一方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了之后,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核实,确定没问题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而当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这三十天里双方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开始,一直到最后拿到离婚证,最长可能得六十天。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夫妻双方决定要协议离婚,一定要提前想清楚。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再沟通一下,看看矛盾是不是真的无法调和。如果真的决定离婚,在冷静期结束后,记得按时去申请离婚证,别因为疏忽导致离婚申请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