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判决时,法院一般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处理。
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感情等情况,按最有利孩子原则判决。要是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无稳定收入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获得抚养权可能性低。
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实际情况中,若父母抚养条件差不多,法院可能判一方抚养一个,平衡抚养负担和孩子成长环境。但这不是绝对的,若一方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养两个孩子,且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法院也可能把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给这一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