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要求债务人限期还钱或给付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要在15天内还清债务,或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要是债务人在这15天里,既不提交书面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就可以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债权人得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像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以此帮债权人实现债权。
不过,如果债务人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会对这个异议进行审查。要是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时候,债权人就得通过起诉等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简单来说,支付令给了债务人一个主动解决债务的机会,若债务人不珍惜,债权人就可以借助法院的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权益;要是债务人提出合理异议,支付令失效,双方就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接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