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探视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得准备这些材料。
第一个是律师执业证书,这就相当于律师合法执业的“身份证”,有了它,才能证明律师有资格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个是律师事务所证明,这个证明是律师所在的律所开的,能说明律师是受律所指派来处理这个案子的,保证了律师行为既合法又规范。
还有授权委托书,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家属委托律师当辩护人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律师的代理身份和能做哪些事。
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还没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还得准备法律援助公函,这意味着律师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来为他们辩护的。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要会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得经过侦查机关同意。这时候,律师还得带上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