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在交易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给另一方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那一刻起就成立了。定金给多少,由当事人自己商量决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要是超过了,超过的部分就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就拿购置家具来说,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定金数额,不过最多不能超过家具总价款的20%。打个比方,如果家具总价是10000元,那定金最多只能定2000元。要是实际交的定金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的部分就不能按照定金规则来处理,也没有双倍返还等定金罚则的效力。
定金交付之后,如果给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要是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就得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在约定和交付定金的时候,都要慎重考虑。要明确约定好定金数额,还有相关的交易条款,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