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个月就离婚,赔偿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里说的离婚赔偿,一般指的是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比如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的费用,或者家里财产被损坏的损失等。确定赔偿金额时,得拿出实际支出的票据等作为证据。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就比较复杂了,要综合好多因素来判断。像过错方犯错的严重程度,侵害时用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这些具体情节;过错行为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过错方有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责任;还有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要是不存在前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情况,只是因为感情不和等正常原因离婚,通常就没有赔偿的问题,而是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