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如果房产户头登记在别人名下,得按照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这房子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了别人名下,夫妻双方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对房子的出资情况。像银行转账记录,还有签购房合同时双方参与其中的证据,都能用来证明这房子是借名买的。要是能证明借名买房这事确实存在,在离婚官司里,法院会根据实际的出资等情况,把这房子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2、要是这房子是别人的,比如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还登记在父母名下,通常来说,这房子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不过要是夫妻双方对这房子出过钱,就可以要求把这笔出资当作借款,或者是附条件的赠与,让对方把出的钱还回来。
3、要是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一方为了在离婚时多占财产,把房产登记在别人名下,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对转移财产的那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