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时,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拿来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到伤害而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归个人。
2、不过在实际情况里,得准确弄清楚个人财产的范围。打个比方,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而且房款都已经付清了,那这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但要是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就得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要是夫妻双方对某些财产是不是个人财产有不同意见,认为是个人财产的那一方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财产是什么时候得到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比如说,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这些东西,就能证明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钱是怎么付的。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法院可能就会把它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原则上不分割,但是得收集好证据,把财产界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