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不少人关心无过错方能否获得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它是指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给无过错方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需进行赔偿。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和他人结婚,包括法律和事实上的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经常的家暴,遗弃指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判断。
无过错方请求赔偿,要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没提损害赔偿,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定期限内也能提出赔偿请求。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可按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复杂问题,建议精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