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要主张精神损失费,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要达到多少数额才能起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呢,要是因为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况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赔偿,这里面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失费到底给多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比如说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要是过错越严重,可能赔偿的钱就越多;侵害的手段、在什么场合干的、用了什么样的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要是情节越恶劣,赔偿数额也会跟着增加;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也很关键,像对没过错那一方精神伤害有多大、心理创伤严不严重等;侵权人有没有从中获利,获利多少;侵权人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经济状况怎么样;还有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赔偿数额。
3、所以啊,就算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比较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没过错的一方就可以去起诉。但是呢,如果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又没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一般不会全部支持。起诉的时候,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有过错,以及自己精神受到了多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