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不起诉文书后,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被不起诉人拿到文书,要先仔细阅读,搞清楚是法定、酌定还是证据不足不起诉。要是法定不起诉,就说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法律规定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以后也不用担心会被刑事追诉了。如果被不起诉人还在被关押,就得马上释放;要是财物之前被查封、扣押、冻结了,相关措施也得解除。要是被不起诉人对酌定不起诉决定不满意,在收到文书七天内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诉。
被害人要是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在收到文书七天内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检察院会把复查结果告诉被害人。要是上一级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也能不经过申诉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检察院要把相关案件材料移交给法院。
公安机关要是觉得不起诉决定有问题,可以要求复议。要是复议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建议:被不起诉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有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被害人要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申诉或起诉等措施维护权益;公安机关要按程序处理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