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婚前房子的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而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没办法要求分割,房子还是归男方。
要是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女方能就这部分得到补偿。补偿的数额要根据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这些因素来确定。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其实就相当于男方把房子的一部分赠与给了女方,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分割。要是协商不下来,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