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觉得一方不签字,法院就不能判决离婚,其实并非如此。
诉讼离婚时,法院判离的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而不是双方有没有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上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得先进行调解。要是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没用,就会判离。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些情况,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准予离婚。
就算一方拒绝在法律文书上签字,只要法院按法定程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照样能依法作出离婚判决。要是一方拒绝签收判决书,法院可以用留置送达等方式。从送达那天起,过了规定的上诉期,当事人没上诉,判决就生效了。
所以说,离婚案件里一方不签字,根本不影响法院依法判决。大家别被这个误区误导,要正确认识诉讼离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