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一般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若母亲存在特定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予以支持。这些情形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像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等;父母的抚养意愿,是否打算长期陪伴孩子;孩子的生活现状,改变生活环境是否对其成长不利等。
另外,若父母一方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建议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尽量提供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经济实力证明、陪伴孩子的时间安排等,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