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诉后再起诉,不同案子有不一样的条件。在民事案子里,如果原告主动撤诉或者被按撤诉处理,通常情况下,要是原告用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不过离婚案子比较特殊,要是原告撤诉或者被按撤诉处理后,在没有出现新状况、新理由的情况下,6个月内又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这里说的“新情况、新理由”,就是出现了能对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实和关键情节等。
2、刑事自诉案子里,要是自诉人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就会被按撤诉处理。撤诉之后,自诉人要是就同样的事实再次起诉,除非有新的、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然法院不会受理。
3、行政诉讼方面,原告撤诉后,要是用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但要是因为没按规定交案件受理费,被按自动撤诉处理了,在法定时间内又再次起诉,并且把诉讼费交了,法院就会受理。
撤诉后再起诉时,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实际状况,来确定能不能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