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离世后,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咱国家《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继承是有顺序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参与了;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2、简单来讲,丈夫去世时,他的妻子、子女还有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都有平等的权利来继承遗产。在分遗产的时候,通常是大家平分,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有的继承人生活特别困难,还没有劳动能力,分遗产时就得照顾照顾人家;要是有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照顾得特别多,或者一直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分遗产时可以多分点;要是有继承人有能力扶养被继承人,却不尽义务,分遗产时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3、所以呢,丈夫去世后,妻子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产不是妻子一个人能全拿走的,得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如今社会发展快,家庭关系也越来越多样,在遗产继承方面,可能会出现各种新情况。以后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