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没提到探视权的话,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确定探视时间、方式这些具体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另一方得配合。也就是说,就算离婚协议没说探视权的事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照样有法定的探视权。
要是双方能心平气和地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个补充协议,把探视的事儿详细写清楚。这样做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探视权该怎么行使、探视时间是多久。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情况,以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原则来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规律,确定合理的探视时间和频率,比如一个月探视几次、每次探视多长时间等,同时也会要求另一方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拿到生效判决后,如果另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法院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对不配合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不会直接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