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着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两人自己协议处理。要是商量不出结果,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通常来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而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或者一方因为人身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
3、要是双方商量不好,闹到法院去,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是怎么来的、双方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拿房产来说,如果一方在结婚前付了首付,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这房子一般归登记名字的一方,不过这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在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如果发现一方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变卖财产、毁坏财产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分割财产时,对这样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要留意收集和财产有关的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