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女性二婚离婚时,一般能分得部分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老年女性二婚来说,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存款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增值或收益部分,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要是一方在婚姻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方会少分或不分。
因此,老年女性二婚离婚时,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和方式,可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