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里,男方是能够约定由自己承担全部债务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就得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好的意见。所以,只要夫妻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都同意由男方承担全部债务,那这个约定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
不过要留意,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约束作用,没办法对抗债权人。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离婚协议里说男方承担全部债务,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两人一起偿还。等其中一方把债务还了之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讨。
这里有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约定了债务承担方,债权人就只能找约定方。实际上不是这样,债权人还是有权利找夫妻双方。
要是这笔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不管离婚协议怎么写,本来就该男方自己还,这没什么可争议的。所以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一定要先弄清楚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债务承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