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权债务计算得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先说夫妻共同债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对外享有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能协商分割共同债权。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看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类债务,夫妻双方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需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要另当别论。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就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