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安排的婚姻,当事人后悔了该怎么办?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还没进行结婚登记就后悔了,直接表明不想结婚就行。因为《民法典》规定,结婚得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能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所以登记前,当事人有自主决定是否结婚的权利。
要是已经完成结婚登记,且是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就从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况,但当事人觉得夫妻感情破裂,过不下去了,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商量好,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法协议离婚,也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