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一方患重大疾病,另一方是不是就得赔偿呢?其实法律没这么规定。离婚赔偿一般是因为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提到的过错情况,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要是一方有这些过错,没过错的那一方就能要求损害赔偿。
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得了重大疾病,离婚时另一方可能会基于照顾弱势方原则给点经济帮助,但这可不是赔偿。给多少经济帮助要综合好多因素来定。比如患病方的实际病情到底多严重,治疗得花多少钱,双方经济状况怎么样,婚姻持续了多长时间等。
要是夫妻两人能商量好经济帮助的事,就可以在离婚协议里把给多少钱、怎么给都写清楚。但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决了。法院会仔细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目的就是保障患病的一方离婚后能维持基本生活,也能得到必要的治疗。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双方尽量心平气和地协商。如果要签离婚协议,最好把条款写得清楚明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一定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情况的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