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男朋友在法律上和女方女儿没有直接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从监护方面来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要是女方离婚后拿到了女儿的抚养权,那女方就是直接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女方男朋友没有监护权,也没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权限。像子女医疗、教育这类重大事项的决策,得由作为监护人的女方来决定。
再看抚养方面,女方男朋友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他可能在生活里给女方和她女儿一些经济或生活上的帮助,但这是他自愿的,不是法律强制他做的。
不过呢,如果女方和男朋友结婚了,男朋友就成了继父母。要是他和继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在法律上他就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了。在抚养上,他得给继女提供生活、教育等必要的条件;监护方面,他要和女方一起承担监护责任。相应的,继女成年后,对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