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离婚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其实不是这样的。离婚协议不做公证,也不影响它的法律效力。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生效的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不是公证这个程序。
只要这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
要是离婚协议没公证,但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结果有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来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法院会根据协议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如果协议合法有效,就会判决违约的一方履行义务。
要是还没办理离婚登记,就算协议没公证,夫妻双方也能重新商量,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