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财产分割这件事上,针对过错方并没有一个统一清晰的标准。法律有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按照财产实际情况,本着照顾孩子、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这里所说的过错情况,一般就是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比较严重的过错行为。
2、从司法实际情况来看,要是一方存在过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更偏向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不过,少分的比例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标准。少分比例通常要综合过错的严重程度、给无过错方带来的损害后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打个比方,要是一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这对配偶精神伤害比较大,法院在分财产时可能就会更照顾无过错方;要是过错方经济条件比较好,那可能就会多承担一些少分财产的责任。
3、另外,无过错方还能依据法律,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这里面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和精神方面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