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这件事上,不存在“老婆离婚死亡赔偿”这种说法。要是离婚的时候一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另一方是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况,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偿的金额要综合过错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
2、要是在离婚期间有一方去世了,这就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在离婚手续没办完之前,夫妻关系还是存在的,活着的那一方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去世一方的遗产。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开,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部分,再由包括配偶在内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要是有遗嘱的话,就按照遗嘱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