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时抚养费标准按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
对于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算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算。
要是扶养人因十级伤残丧失一定劳动能力,要先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比例,通常十级伤残按10%算。举例来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一个确定数额,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扶养年限假设为5年,且扶养人承担全部扶养义务,那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乘以5年再乘以10%。
要是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扶养人只赔偿受害人应负担的部分。比如被扶养人有两个扶养人,那扶养人应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乘以扶养年限乘以10%再除以2。具体金额要结合当地人均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义务分担等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