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离婚时,在法律上是有获得赔偿和补偿权利的。
如果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家庭主妇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是补偿因对方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赔偿则是对主妇精神痛苦的弥补,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后果等确定。
另外,要是家庭主妇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付出很多,离婚时能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补偿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家庭主妇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对方过错的,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明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像子女教育支出凭证、老人医疗费用票据等。在打离婚官司时,要及时向法院提出赔偿和补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