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夫妻一方所贷款项到底由谁承担,关键在于判断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2、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两人得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这些共同债务要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由两人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不过要注意,就算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债务承担有规定,那也只对夫妻两人有效,债主还是可以找夫妻任何一方要钱。
3、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还。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要是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另当别论。比如说,一方离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去搞个人消费、投资这些,和另一方没关系,就由贷款的人自己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