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在婚前买房,离婚时要是出现纠纷,处理办法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一方在婚前就把房子全款买下来了,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这房子就属于他个人的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资格要求分割这房子。
2、要是一方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结婚之后夫妻一起还房贷,房产证上写的是付首付那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这房子就归付首付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算是他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还有房子因为增值产生的对应部分价值,付首付且登记产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要参考一起还房贷的金额、房子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3、要是婚前两个人一起出钱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这房子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按照两人出钱的比例来分割;要是没办法确定出钱比例,那就一般平均分割。
4、要是婚前一方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另一方的名字,通常会把这看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离婚时就按照赠与的相关规定处理。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赠与是附带条件的,那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了。
遇到这类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先试着商量,要是能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最好。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