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原告开庭时缺席,法院一般会按撤诉来处理。而按撤诉处理之后,原告通常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是原告收到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就能按撤诉处理。撤诉之后,当事人用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被按撤诉处理了,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就会参照《民事诉讼法》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规定来处理,也就是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另外,如果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就算原告再次起诉,只要被告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原告就可能会败诉。所以原告打算再次起诉之前,一定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手里的证据等因素,做好充分准备再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