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通常不用交案件受理费,不过有特殊情况。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两种情形要交受理费。一种是当事人找到了新证据,这些证据能把原来的判决、裁定推翻,然后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另一种是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没上诉,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要是再审案件需要交受理费,计算方法和一审案件差不多。就拿财产案件来说,得根据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或者价额,按一定比例一段一段地累计着交。要是金额不超过1万,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到10万的部分,按2.5%交;超过10万到20万的部分,按2%交,后面以此类推。
非财产案件收费就按不同类型来。像离婚案件,每件交50元到300元;要是侵害姓名权、名称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100元到5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如果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500元到1000元。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打算申请再审,得先搞清楚自己的情况属不属于要交受理费的范畴。要是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法院工作人员,避免因为费用问题影响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