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面几种情况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权益要是被侵犯了,像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这些人格权益,被人非法侵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被侵权的人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打个比方,有人被别人恶意诽谤,名誉受到损害,精神上痛苦不堪,这种情况就能主张赔偿。
2、要是特定的物品被侵害也能索赔。有些有特殊人身意义的物品,像祖传的唯一照片、和去世亲人有关的特定纪念物品,被侵权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给弄没了或者弄坏了,而且是永久性的,那物品的主人就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死者权益也有说法。要是有人侵害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让死者的近亲属精神上很痛苦,那死者的近亲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违约导致精神损害也能赔。要是一方当事人违约,损害了对方的人格权,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受损害的一方选择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并不影响他们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要提醒一下,想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得有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确实存在,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况,还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