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女方能要求补偿的情况不少。先说说家务补偿,如果夫妻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期间各自赚的钱归自己,而女方在照顾孩子、伺候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那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利让另一方给补偿,另一方也得给。补偿方式先由双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这其实就是对女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价值的认可和保护。
2、还有困难帮助补偿,要是离婚时女方日子不好过,有能力的另一方得给点帮助。怎么帮双方先商量,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判。生活困难一般是说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
3、另外就是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赔偿。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就是因为男方过错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赔偿要综合考虑男方过错程度、行为方式还有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