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该怎么处理呢?下面给大家详细说说。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可以先商量着来,达成一致的分割办法,比如一方要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要是双方都想要房子,还都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法院是会准许的,出价高的一方得到房子,再给对方相应补偿。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还登记在他名下,那一般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要是涉及父母出资买房,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就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同样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双方父母都出了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综合考虑房子的来源、出资情况、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