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给孩子的花销主要是抚养费问题。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确定抚养费数额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抚养费通常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孩子成长过程中,若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原定数额,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不过,若抚养孩子一方擅自支付不必要花销,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