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去的物品能不能拿回来,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讲,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免费送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同意接受。在物品的所有权还没转移之前,赠与人是有反悔的权利的。比如说,你打算送别人一个礼物,东西还没交到对方手上,这时候你不想送了,是可以不送的。
不过,有些赠与比较特殊。像那种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随便撤销了。就算东西还没给出去,也得按照约定送出去。
要是物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了,一般就不能随便要回来了。但要是受赠人做了过分的事,比如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家人,或者受赠人本来有照顾赠与人的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不遵守赠与合同里的约定,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在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把东西要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让赠与人去世或者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知道情况后的六个月内,也能撤销赠与把东西拿回来。
法律建议:在赠与物品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对于重要物品,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受赠人违约等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